四部門擴大境外投資者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稅范圍
2018-10-02 11:44:35 來源:新華網
記者30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四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為進一步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用于境內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的適用范圍,由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擴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和領域。這項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權益性投資行為,但不包括除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以外的新增、轉增、收購上市公司股份。
境外投資者按照規定可以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但未實際享受的,可在實際繳納相關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申請追補享受該政策,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不僅如此,境外投資者享受規定的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待遇后,被投資企業發生重組符合特殊性重組條件,并實際按照特殊性重組進行稅務處理的,可繼續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待遇。
為確保境外投資者所分得的利潤實際用于直接投資,通知規定,境外投資者用于直接投資的利潤以現金形式支付的,相關款項從利潤分配企業的賬戶直接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賬戶,在直接投資前不得在境內外其他賬戶周轉;境外投資者用于直接投資的利潤以實物、有價證券等非現金形式支付的,相關資產所有權直接從利潤分配企業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在直接投資前不得由其他企業、個人代為持有或臨時持有。
通知還要求稅務部門依法加強后續管理。境外投資者已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經稅務部門后續管理核實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除屬于利潤分配企業責任外,視為境外投資者未按照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將依法追究延遲納稅責任,稅款延遲繳納期限自相關利潤支付之日起計算。(記者胡璐、郁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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