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辱罵他人屬于什么違法行為(言語)-全球播報
2022-12-04 15:56:05 來源:關注網
1、在19世紀初,語言學開始將語言和言語確定為兩個彼此不同而又緊密聯系的概念。
2、語言是人類社會中客觀存在的現象,是社會人們約定的符號系統。
3、語言是一個體系:是以語音或字形為物質外殼(形態)。
(相關資料圖)
4、以詞匯為建筑構建材料,以語法為結構規律而構成的體系。
5、其中,語言以其物質化的語音或字形而能被人所感知,它的詞匯標示著一定的事物,他的語法規則反映著人類思維的邏輯規律,因而語言是人類心理交流的重要工具。
6、而言語則是人運用語言材料和語言規則所進行的交際活動的過程。
7、人們為了交流心理,為了進行交際,可以使用各種語言(漢、英、俄、日等)。
8、這多種語言就成了交際工具。
9、使用者多種語言的人們,或說,或聽,或些,或讀,這些說、聽、讀、寫的活動,就是作為交際過程的言語。
10、從概念我們便可知,語言是社會生活的客觀現象,對于使用某個語種的人來說是統一的,每種語言都是有發言、語法、句法方面的一整套確定的規則,這些規則一經產生,就有著較大的穩定性。
11、而言語則是一種心理現象,它表明的是一種心理交流的過程,它就具有個體性和多變性。
12、常有一定個體主觀的反映和表述客觀現實的印記。
13、因為個別人的言語(由于缺乏統一性)不僅以偏離語言的標準和語法結構而互有區別(多人習慣等不同)。
14、而且,同一個人的言語在不同場合,不同需要之下會表現出的言語方式和風格的不同,因此,言語不同于語言就在于是主觀的心理過程。
15、語言與言語的不同,還可以做這樣簡單的區別:語言即“話”,言語即“說”。
16、但是,這種語言與言語的區分是從19世紀初由德國的語言學開始的,在心理學的研究中,前蘇聯的心理學家比較主要這樣的區分,在西方心理學,則大部分統稱為語言,不再做這種區分了。
17、我國心理學家們的觀點不一。
18、語言:語言是人類最為重要的用于交際和思維的音義結合的符號系統言語:指人運用語言的行為及其成果,包括:言語行為和語言作品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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